为深入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一号文件精神,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近日,黄山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关于建设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站丰富拓展基层民主实践形式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紧紧围绕“一站二制三平台一系统”七项主要任务,结合黄山市实际,进一步细化了17项重点工作,并明确各项工作的具体要求、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和完成时限等。坚持党的领导,是丰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根本保证。《实施意见》明确要求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始终在党委领导下推进辖区内基层民主实践工作,确保全过程人民民主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坚持人民至上,是丰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价值导向。《实施意见》把为民造福、为民解忧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丰富实践内容,搭建实践载体,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使人大各项工作都能体现人民意志、维护人民利益。
此外,《实施意见》提出建立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督导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站建设工作机制,通过实地督导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突出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