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情况
调研报告

发布日期:2023-07-07 10:00信息来源: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 作者:研究室 浏览量: 【字体:   收藏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安排,5月12日至17日,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先后赴七个区县,就“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调研组深入顺丰速运、美团外卖、饿了么、“四通一达”等平台黄山合作企业及屯溪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歙县邮政公司快递物流点、休宁“宁”新驿站、黟县物流园等单位,与企业管理人员和快递小哥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进行深入交流。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电子商务、网约车、网络送餐、快递物流、网络直播等新业态经济蓬勃发展,吸纳了一批劳动力就业和创业。市政府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出台了《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实施方案》等文件,统筹各部门力量,进一步加大就业扶持力度、强化社会保障工作、加强劳动权益保护,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初步形成。

一是积极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组织保障和暖心服务。如休宁县成立全市首家快递物流行业党委,搭建“行业党委+属地党组织+快递物流企业党支部+基层网点”四级组织架构,制定工作例会、部门联动、联系指导等5项制度,落实兜底管理职责。依托“宁”新驿站等阵地,开展安全教育、职业培训、要素对接等活动10余场次。

二是积极构建“社会保障网”,实现保障劳动权益和分散企业风险双重目的。一是保障“病有所医”。制定完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加职工医保不受地域、户籍限制等政策,从业人员在我市参加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后,享受与企业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同等待遇。二是依托商业保险保障工伤赔付。人社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开展专项行动,积极督促平台企业的第三方劳务公司通过购买商业险的方式解决外卖配送员、快递小哥等群体意外补偿。

三是积极探索“行业工会”组建形式,解决建会难和入会难问题。着力推动和规范行业性工会联合会建设,努力增加灵活就业人员、中小微企业工会覆盖面。截止今年3月底,全市建立新就业形态领域工会组织135个,吸收会员12343人(其中,货车司机2603人,网约车司机178人,快递员1443人,外卖配送员1257人)。目前,货车司机、快递员、网约车等均成立了市级工会联合会。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在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方面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以下几个共性问题。

(一)企业责任承担不够。具体体现在:一是“去劳动关系化”现象突出。为降低人工成本,企业大多通过签订“劳务协议”“合作协议”等形式层层转包,规避用工风险。二是平等缔约权被漠视。头部企业基于强势地位,在双方法律关系性质、权利义务等方面扩大自身权利,从业人员没有谈判空间。如某外卖平台与地区合作商签订的《外卖合作协议》中,多次明确“我司与乙方及乙方员工不存在任何劳动或劳务关系”“履约过程中出现任何工伤、意外事故、侵权等事件,保证我司及其关联方免责”。

(二)政府服务保障不足。一是门牌标识混乱。随着城镇化进程快速推进,大量新地名在我市不断产生,旧地名时有变化,导致外卖员、快递员无法根据地址找到客户,影响投递的及时性、准确性,进而导致从业者被差评投诉,工作压力骤增。二是农村物流有待加强。我市地处山区,行政村数量多、布局分散,部分区域寄递网络建设不够成熟,行政村快递进村服务“最后一公里”仍然未能完全打通,农村快递虽然“进得去”,但“稳得住”“可持续”较差。三是社会认可度不高。如,很多居民小区禁止快递车辆进入,对外卖员、快递小哥的正面宣传不多、关注不够。

(三)自我保护意识淡薄。网络平台按单计酬的经营做法,放任从业人员“追量赶时”,“抢单”行为频出,容易导致疲劳、交通事故等伤害。同时,该群体年龄普遍较轻,流动性较强,挣“快钱”“现钱”思想深厚,风险保障意识较低,参加社会保险的积极性不高。劳动者受伤后大多不能纳入失业、工伤保险保障范围,仅能从企业购买的商业保险获得一定数额的补偿。

(四)劳动保障维权困难。一是监管介入难。由于平台企业总部均不在我市,区域合作商对协议内容、交易规则无权修改,市县行业主管部门很难进行有效监管。二是权益维护难。鉴于平台用工较为复杂,劳动关系认定困难,对争议纠纷,劳动监察部门无法开展执法,劳动仲裁机构也无法受理,司法认定也缺乏统一的裁判标准。三是工会覆盖难。基于该群体流动性大,工作不稳定等特点,建会入会仍有一定难度,导致工会维权服务缺失。

三、几点建议

为进一步提升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推进新业态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出以下建议:

(一)强化责任担当。依据八部委指导意见,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新业态工作研究,尊重新业态劳动用工的市场规律,把握好保障劳动权益与激发就业创业的关系。新业态企业要着眼长远,加强合规管理,在保障劳动者权益中,实现就业创业可持续性。要引导从业人员增强法治意识和安全意识,努力形成政府、企业、个人责任分担格局。

(二)探索日常监管。在准入环节,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关口审查,明确入驻平台做到制度全、算法明、约定清,避免入驻后管理不规范、约定不清楚、算法太苛刻,直接损害从业人员利益。相关部门要主动走访辖区内各平台企业(合作企业),加强政策解读和分类指导,为企业提供可行的“政策性+市场化”路径。

(三)完善权益保护。积极推进行业工会组建拓面工作,建立健全重要事项集体协商机制,充分听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利益诉求,引导从业人员依托工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继续开展“送温暖”关爱行动,关心帮助从业人员解决日常工作生活中具体困难,加大正面宣传报道,引导全社会重视关爱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劳动监察、劳动仲裁和法院要坚持协同治理,运用数字手段加大对用工关系的甄别,为从业人员提供权益保护的法律途径。

(四)细化服务保障。适时开展门牌标识集中清理整治,提升城市形象,更好服务市民。完善对快递、外卖等末端服务车辆人员的包容性管理,解决“进小区难”等问题,给予通行车辆停靠便利。加快推进全市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和“快递进村”工程,统筹解决客货邮平台、物流配送、邮政寄递三个“最后一公里”有序集散、高效配送和互利共赢问题,更好服务于“三农”,助力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