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安排,4月24日至25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毕普民率调研组赴徽州区、歙县、黟县、祁门县等地,开展传统村落保护和利用情况专题调研。调研组实地查看了呈坎村、潜口村、卖花渔村、渔梁村、关麓村、碧山村、桃源村、磻村等中国传统村落,并听取相关部门的工作汇报和意见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市现有中国传统村落310个,占全国传统村落总量(8155个)的3.8%,居全省第一、全国第二,其中:歙县167个(在全国县城位列第一),黟县46个、休宁县37个、祁门县33个、黄山区13个、徽州区12个、屯溪区2个。全市现有省级传统村落476个,占全省传统村落总量(807个)的58.9%,其中:歙县251个、休宁县66个、黟县60个、祁门县53个、黄山区23个、徽州区19个、屯溪区4个。2020年我市入选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市,成为首批全国10个示范市之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的《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可复制经验清单(第一批)》,我市3个“黄山案例”获全国推广。
(一)高规格健全保护机制。一是坚持高位推动。始终将传统村落保护传承工作为市委市政府“一把手工程”,成立以市委书记、市长为双组长的领导小组,加强传统村落的整体性保护,统筹区域集中连片历史资源,形成全市传统村落保护工作一盘棋。二是突出规划引领。出台《黄山市古村落保护办法》等,编制《黄山市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总体规划(2018-2035)》《黄山市传统村落集中连片利用示范市总体规划》及310个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有序推进《黄山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立法工作。三是加大资金投入。将传统村落优先纳入省级美丽乡村建设计划,积极争取中央、省级专项资金,市级和区县财政每年统筹安排资金,支持传统村落的保护工作。累计下达省级资金4707万元。创新推出“村落徽州”绿色金融项目,全市传统村落已获农业发展银行安徽省分行审批项目6个,累计授信28.45亿元、已使用贷款10.2亿元。
(二)高标准强化建设管理。一是加强整体布局。全力保护和恢复村庄肌理、山体、水系、水口等村落形态和“田园—山水—村落”的完整格局,推行“针灸式”改造,将传统村落作为“微改造、精提升”重点,打造44个省级美丽宜居村庄,135个中国传统村落建成美丽乡村。二是注重生态修复。全域推进“五微”行动,因地制宜选择适合传统村落的改厕模式,推动城镇雨污管网向周边传统村落延伸覆盖。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黄山模式”入选中央党校干部学习的重要读本《蝶变“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案例精选》。全域推进村庄净化、绿化、亮化、彩化、美化,实施“五化”项目1.5万余个。三是加大风貌管控。出台《村落徽州徽派民居建设技术导则》,加强徽派民居建设管理,健全乡村风貌管控机制。制定《黄山市传统村落保护巡查管控制度(试行)》,落实市、区县、乡镇三级巡查管控制度,交办督办问题清单,形成闭环管理。
(三)高融合赋能产业发展。一是实施保护修缮。分类明确修缮主体,对濒临倒塌、损毁严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传统建筑及时开展抢救性保护修缮。2023年,全市共修缮传统建筑59栋,建筑面积18665平方米。二是推进活化利用。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推动旅游、生态、文化、体育、康养等多业态融合。实施皖南古村落“满天星”行动,开展首批50个村推介合作。如,关麓村通过“公司+农户”合作的模式,租赁民居建设高端民宿歌璞酒店;碧山村与有农公司合作,流转1800亩水田,打造优质五黑种植基地,每年户均增收5000余元。三是推动产业振兴。我市现有古建产业链相关企业224家,2023年全市徽派古建产业产值28.24亿元,同比增长56.5%。实施“民宿+”“艺术+”等康养乡居项目,推动以呈坎、灵山、潜口为重点的村落风貌整治及精品民宿业态,打造文堂村艺术中心等项目。利用传统村落金字招牌,塑造“徽州美宿”品牌,目前全市各类民宿3200余家,占全省总量70%以上,经营收入15亿元以上,带动旅游综合收入近20亿元,成为全国首批9个民宿产业发展示范区之一。培育田园徽州、黟品五黑、歙采缤纷等精致农业品牌,推深做实“茶花草鱼”等特色产业,全市乡村全产业链总产值达925亿元。
(四)高品质赓续文化传承。一是全面深入挖掘。在我市成功申报非遗项目国家级24项、省级78项、市级148项的基础上,加大传统村落非遗资源挖掘力度,分类归档建立数据库,召开第六届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技艺大展。成立歙县徽雕艺术学校,建设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区非遗展览馆,弘扬徽州文化,更好宣传我市非遗。卖花渔村积极推进国家级非遗—徽派盆景技艺的保护、传承和创新,让“小盆景”赋能乡村振兴“大产业”。二是促进业态打造。深入开发研学产品,推出一批研学旅行线路,深挖徽文化价值内涵,发挥黄宾虹等名人效应,打造世界知名的人文旅游品牌。形成以南门村、郭门村等为代表的高品质国际旅游度假目的地村落,以南屏村、关麓村等为代表的精品研学旅游路线村落,以宏村等为代表的国际艺术风情小镇村落,以西递村等为代表的国际徽文化深度体验区村落等。三是推进创意赋能。用创新创意推动文旅产业转型升级,西溪南、南溪南、丰梧等传统村落,通过数字创意、美学设计、景区运营、影视演艺等方式,探寻乡村振兴更多可行路径,打造“田野驿站”“徽州巷陌”“水渠廊桥”等乡村网红打卡地。四是注重招才纳士。举办黄山乡村生活美学设计公开赛等活动,聘请著名高校团队参与传统村落发展,涌现出西溪南、汤家庄等艺术家聚集区。深入实施“迎客松英才计划”,建立乡村振兴人才库,累计引育徽创客、土专家、田秀才、乡村运营师等人才1000余名。创新实施“四千工程”,择优选派419名金融专员和352名专技人员下沉乡村,覆盖全市689个行政村,帮助谋划集体经济入库项目1248个,推动解决乡村产业发展等方面问题3200余个。
二、存在问题
(一)保护意识仍需提升。一是对传统村落的资源价值认识不足,尤其是对一些地处偏远的传统村落,认为保护投入大、效益低,对保护工作抓得不紧。少数传统村落处于老龄化、空巢化状态,产业发展滞后,人口流失严重。村落被列入国家或省级名录后,保护上存在等、靠、要思想,未能全面履行地方保护主体责任。二是传统建筑风貌管控不严,在城镇化加速建设过程中,对传统村落格局风貌的整体保护管控不到位,对村民建房指导和管理力度不够。三是有些群众参与保护的主动性、积极性不高,外地务工的村民对传统村落和传统建筑的保护意识逐渐减弱。
(二)资金保障不够到位。一是全市传统建筑(包括文保、不可移动文物和历史建筑)大多时代较为久远,自然侵蚀较严重,且徽派建筑多以砖木结构为主,保护修缮成本高,需要大量的保护资金。二是目前仅国保和省保得到较好保护,其他古民居急需修缮,但因数量庞大,市、区县级财政基础薄弱,政策性保护资金杯水车薪。三是受国家政策调整,自第五批传统村落开始,不再享受每个村300万元的专项资金扶持,而我市第五批、第六批中国传统村落共218个,传统建筑修缮、村落基础设施改造、人居环境和村落风貌整治所需资金缺口较大。
(三)保护工作面临挑战。一是我市大部分古民居属私有产权,其中产权多家所有的众屋占比高,因居住功能欠佳等原因,老宅无人居住或仅有个别老人居住,导致缺乏日常管理加速老宅破损。二是古建筑修缮耗资大,对于众屋而言,不再居住的产权人通常不愿出资修缮。部分产权单一的老宅,居民改善居住条件愿望强烈,但现行政策制约及建设用地稀缺,村民希望拆旧房建新房,保护工作和百姓的现实需求矛盾显现。三是实施传统建筑保护利用,急需大量知行懂行的传统工匠、艺人,目前传统徽州建筑专业技术人员正在逐步减少,有些传统手艺濒临失传。
(四)发展利用活力不强。一是传统村落活化利用存在区域发展不平衡的现状,如西递、宏村、呈坎等旅游景区的村落发展势头强劲,而歙县、祁门县、休宁县等地部分偏远传统村落,资源虽丰富但未得到充分挖掘,社会资本投资意愿不高。二是我市在整村运营上大多缺乏新观念新思路,名人效应不高、企业参与度不够,多数传统村落乡村旅游资源同质化较严重,开发难度大。受土地、规划等影响,传统村落建设用地不足,一些项目难以落地。三是传统建筑的活化利用不足,我市大量传统建筑尚处于“深在闺中无人知”状态,亟待通过活化利用,达到“以用促保”目的。同时,区县国有平台公司、强村公司等对已收储传统建筑,组织运营缺乏新思路,招商推介力度不够。
三、意见建议
(一)完善工作机制,提升保护利用意识。一是从政府层面,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机制体制、成立工作专班等方式,明确细化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形成合力推动传统村落保护利用。二是从社会层面,组织开展“村落保护我参与、村落利用我融入”活动,激发村民对于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参与度;推进招才引智,吸引一批有情怀、关注传统村落发展的高校机构和名人教授参与我市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通过专家工作站、名师设计室、大师工作室等形式,发掘传统村落的人文价值、美学价值,形成合作机制。
(二)注重规划引领,健全法规制度保障。一是扎实做好传统村落保护规划编制。完成全市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各区县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总体规划、中国传统村落及省级传统村落村级保护利用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加大规划执行力度,做好传统村落的风貌管控,建立徽派民居设计图库,提升乡村美学设计,严控各类违法违规建设行为,防止建设性破坏,保护延续好村落的传统风貌。二是根据立法计划,按照时间节点推进《黄山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立法工作,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提供法制保障。指导各区县出台相应的传统村落和传统建筑保护利用管理办法。三是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研究出台《关于加强黄山市传统村落传统建筑保护传承的实施意见》《黄山市传统村落示范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黄山市传统建筑修缮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黄山市传统村落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深入推进传统村落和传统建筑的保护利用工作。
(三)突出活化利用,促进特色产业发展。一是夯实活化基础。先行推动传统村落房地一体的不动产权登记颁证,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保障农户房屋财产权,为盘活利用扫清障碍。将农村土地、闲置农房等可经营、可流转、可利用的资源,通过评估、确权,形成资源变资产。二是发展活化业态。充分挖掘传统村落的资源价值,针对不同村庄的状况,差异化发展乡村旅游、特色产业、民宿客栈、农业观光、健康养生、文化体验等新业态、新产业,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提供内生动力。三是创新活化模式。积极构建政府引导、社会参与、产业引领、特色发展的传统村落建设运营新模式,吸引优质农业主体、文旅企业、精品酒店等社会资本参与传统村落的保护利用,借鉴江浙等地“整村打造、整村开发”等模式,引进运营团队,强化乡村运营管理。
(四)坚持同向发力,构建多元投入格局。建立传统村落保护利用项目库,积极争取国家、省级专项补助资金。整合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落保护、文物保护等资金,集中财力支持传统村落保护、风貌提升。积极对接市场,创新投入模式,深度挖掘整合村落的土地、闲置农房等一切可利用资源,通过评估、确权,引入绿色金融产品,让乡村资产变为运营资本。大力实施传统村落招商推介,通过嫁接央企、国企、大型民营企业,吸纳社会资本参与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提高其影响力和竞争力,并对社会资本投入给予相关政策支持。
(五)加强宣传推介,提升传统村落形象。开展徽州传统村落和传统建筑标志征集活动,形成我市传统村落保护利用评价体系的标志性LOGO,进一步增强我市传统村落形象。编制全市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利用读本,积极申报住建部、省住建厅的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典型示范案例,多渠道宣传传统村落和传统建筑保护利用成效,提高群众对传统文化资源的认知度,全面提升徽州传统村落的美誉度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