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3月18日至19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伍春宏、副主任陈立青率调研组赴屯溪区、黄山区、徽州区、黟县等地,开展2024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调研。调研组实地查看了污染防治攻坚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生态环保重点项目建设等情况,并听取相关部门的情况汇报和意见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年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市PM2.5平均浓度20.7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97.8%,空气质量位居全省首位、全国第7位;地表水达标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新安江、太平湖、阊江出境断面水质保持地表水Ⅱ类标准;土壤环境质量和环境安全形势保持稳定;全年未发生一般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一)污染防治攻坚深入推进。加强VOCs综合治理、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餐饮油烟污染治理、秸秆禁烧管控,持续开展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防控“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推进新安江生态保护提升八大专项行动,妥善应对中心城区蓝藻水华,强化汛期污染强度分析,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街口断面P值0.84达到生态补偿考核要求,阊江(祁门段)成功入选省级美丽河湖优秀案例。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严格建设用地安全利用联动监管、农用地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固废危废规范化管理、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有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启动省级“无废城市”建设。
(二)环境问题整改扎实开展。中央和省级层面交办的19个2024年整改任务完成率达100%,中央和省督察新交办的248件信访件已办结202件,中央督察指出的2个问题、省督察反馈的57个问题已制定整改方案,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全年动态排查问题661个、完成整改442个。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监督帮扶徽州区、歙县化工园区发现的186个废气扰民问题完成整改185个。央视安徽记者总站披露的歙县长陔污水处理站问题高质量完成整改,全市大排查大起底累计发现239个问题站点、完成整改190个。省挂牌督办的黟县漳河水源地17家企业和12家农家乐全部完成整改。群众“家门口”餐饮油烟、噪声扰民、恶臭异味问题累计排查1404个,完成整治1392个。
(三)生态环境监管不断强化。严格生态环境执法,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污染源“双随机”抽查和排污许可证检查,查处环境违法案件43件,罚款477.3万元。持续推进污染源自动监控“三个全覆盖”,安装80家重点涉气企业用电监控。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开展新安江流域水环境风险防控专项督查和全市生态环境风险隐患专项排查。完成11条县级跨省(市)河流联防联控协议签订。成功处置休宁县强路火灾事故废水泄漏突发环境事件。加强部门联合监管,建立涉自然保护地综合行政执法协作机制,联动开展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专项整治。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管,2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成效通过生态环境部现场评估。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歙县全省率先完成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试点,祁门县等5个区县完成中期评估,全域推进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经验做法全省推广。组织参加皖浙两省三市六区县人大助力“新安江—千岛湖”生态环境共同保护合作区建设,探索建立联动监督、协同履职新模式,促进新安江流域生态环保与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四)绿色低碳发展加快推动。推动光伏、生物质等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全市新增可再生能源并网容量15.89万千瓦,同比增长38.3%。推进产业结构绿色转型,全市战新产值占规上工业产值比重43.4%、居全省第4位,高技术服务业营收同比增长108.4%、居全省第1位。推进交通运输结构绿色转型,全年新开通中欧班列3条、航空货运2条、内贸业务2条。推动节能降碳发展,开展21家重点企业“一企一策”节能减煤降碳诊断。积极构建绿色节约循环体系,推进废弃物精细管理和有效回收、资源化和再利用。推动全市公共机构节约型机关建设、反食品浪费及生活垃圾分类,节约型机关建成率达98%。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出台全省首个特定地域单元生态产品价值(VEP)核算标准,成功入选全国首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城市。
二、存在问题
(一)环境质量持续保优面临压力。中心城区段局部水域发生蓝藻,个别断面水质汛期污染强度较高,饮用水源地风险隐患排查管控仍有不足,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存在难点堵点。部分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秸秆综合利用结构不优,禁烧网格化包保机制落实不够到位。固体废物处置存在短板,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全部进入垃圾填埋场,未能实现综合利用,不符合国家最新要求。
(二)农业农村污染治理还有差距。全市农村污水治理率为53.3%,全省排名第二,但与沪浙地区相比存在较大差距(两地区农村污水治理率分别为85%、87%),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水平不高,全市大排查大起底发现的239个问题站点,截至目前仍有17个未完成整改。一些小规模畜禽养殖户污染防治不到位,农药、化肥减量及农业废弃物回收等工作成效不明显。
(三)环境问题整改力度仍需加大。全市生态环保工作任务重,生态环境问题点多面广战线长。2024年中央和省级督察暴露出我市在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林地和耕地资源保护、自然保护地监管、工业园区污染防治等方面,仍存在短板弱项。从日常检查排查情况来看,园区、企业、畜禽养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散乱污”整治等方面,还有不少问题有待攻坚;部分问题整改质量不高,长效机制尚未建立,容易出现反弹反复。
(四)生态环境监管能力亟待提升。部分企业环境意识不强,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污染治理有待提质增效。市、县两级生态环境执法人员不足,环境监测人员及硬件设施短缺。乡镇、街道环保机构不健全,没有专职人员,难以适应执法下移和日益繁重的生态环保工作。生态环境监管手段相对单一,智能化监管、非现场执法能力不足,发现问题能力仍有待提高。
三、意见建议
(一)加强综合治理,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大力实施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加强多污染物协同防治和区域精细化管控,深化群众“家门口”问题整治。高标准推进新安江生态保护提升三年行动,加强汛期跨界断面、干流及重要支流水面漂浮物常态化清理,推动生态护岸等氮磷拦截工程建设;深化太平湖、阊江流域系统治理,梯次推进美丽河湖建设。源头精细防控土壤污染,强化固体废物综合治理,推进垃圾焚烧飞灰综合利用和危险废物信息化监管,高质量建设省级“无废城市”。
(二)坚持因地制宜,切实补齐农村污染治理短板。认真落实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根据地区地形、人口分布流动等特点,分区分类科学施策。优先考虑污水资源化利用和分散式生态治理模式,达到“三基本”要求。统筹农村改厕和污水、黑臭水体治理,提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效果。加大执法力度,全面推动畜禽养殖行业绿色健康发展。强化资金保障,推动全市各区县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运维管理机制。
(三)完善体制机制,从严推进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健全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和整改领导小组统筹领导作用,适时调度生态环保重点工作、重要事项、重大工程,严格落实生态环保工作考核制度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以中央和省级层面交办问题为重点,持续抓好问题整改调度、督查督导、验收销号及“回头看”,确保各类问题按时保质完成整改、清仓见底。常态化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改,坚持拍摄市级生态环境问题警示片,通过“解剖一个问题”推动“解决一类问题”,全面提升治理水平,促进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四)推动多方参与,着力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水平。高质量推进“新安江—千岛湖”生态环境共同保护合作区建设,深化上下游水污染联防联控,推动落实2025年度杭黄两市30项合作事项清单,拓展资金、产业、人才等多种补偿。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和管理机制,加强生态保护综合执法与林业行政执法协作。认真实施《黄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推进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强化黄山松等古树名木保护。加强环境管理、执法、监测、应急等基础能力建设,严密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领域重大风险。完善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体系,持续推进排污权、水权、林业碳汇市场化交易,加快建设长三角区域性绿色生态产品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