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庞梅所作的《关于全市法院人民法庭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近年来,市法院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工作宗旨,深化基层法庭建设、优化人民法庭布局、狠抓案件审判质效,在服务发展大局、参与社会治理、化解纠纷矛盾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在司法服务、协作机制、队伍建设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下一步,市法院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三个便于”“三个服务”“三个优化”要求,立足审判职能,提升审判质效,推动人民法庭建设实现新发展。
一要践行司法为民。人民法庭处于公正司法的聚焦点、司法为民的最前沿、化解矛盾的第一线。要立足人民法庭执法办案基础职责,从服务乡村产业振兴、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推动乡村文明进步、保护农村生态环境等方面主动延伸服务职能,推行“时令法庭”“午间法庭”等,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要提升“一站式”诉讼服务能力,完善直接立案机制,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依法妥善审理家事、民间借贷、养老育幼等民生案件,提升人民法庭诉讼服务品质。
二要促进多元化解。要通过有效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各种调解资源,加强平台建设,规范调解流程,形成工作合力,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协调、多方参与、司法推动、法治保障”的大调解工作格局。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广“作退一步想”法官工作室、“乡贤+法官工作室”“无讼三站”等经验做法,吸纳德高望众的群体参与矛盾纠纷源头化解。
三要夯实工作基础。要结合人民法庭工作实际,建立科学合理的人员轮岗交流机制和考核激励机制,切实加强基层法庭人员队伍建设。要加大培训力度,通过组织培训、交流学习、院领导下沉基层指导办案等举措,提升基层司法服务水平。要加强智慧法庭建设,完善人民法庭工作平台应用和信息平台功能,深入推进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继续优化网上调解、电子送达等功能,进一步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