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役军人保障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2-11-09 10:10信息来源:市人大办公室 作者:研究室 浏览量: 【字体:   收藏

市人大常委会: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退役军人保障法》贯彻实施情况,请予审议。

202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以下简称《保障法》)正式实施,全市上下认真学习贯彻《保障法》,扎实做好退役军人移交接收、退役安置、教育培训、就业创业、抚恤优待、褒扬激励、服务管理等各项工作,有力保障了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形成了全市上下学法用法尊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一、《保障法》贯彻实施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2021年以来,市委市政府把《保障法》的贯彻实施,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在手上,全面动员、精细部署,做到思想上高度统一、行动上坚决贯彻。一是强化学习培训。将《保障法》学习纳入各级政府常务会、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系统干部职工自学重要内容,集中学习领会原文原意。2021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主要领导在市政府第五十六次常务会议上对《保障法》作了深入解读,各区县政府均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保障法》。市局共组织各类培训6次,各区县组织专题培训10余次,还为市委党校主体班近120名学员进行《保障法》专题讲座,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知晓率和普及率。二是严密组织谋划。结合2021年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开展的“法律政策落实年”活动,当年2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黄山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市司法局、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四家单位转发《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工作方案》,对全年学习贯彻《保障法》提出具体工作要求,明确各地各部门宣传贯彻《保障法》的职责任务。三是稳步有序推进。深入开展《保障法》宣传活动,注重跟踪问效,督促各地各部门有序推进、贯彻实施,做到一月一通报、一月一调度,推动《保障法》进机关、进军营、进企业、进村(社区)、进校园、进万家。9月,下发《关于做好学习宣传贯彻<退役军人保障法>相关工作总结的通知》,要求各区县局对照工作标准要求,认真查漏补缺,持续推进《保障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二)深入普法宣传,营造浓厚氛围。2021年学习贯彻《保障法》活动开展以来,全市围绕《保障法》“六进”活动,累计发放学习宣传资料56000余份,进机关126次、进企业57次、进学校22次、进乡村(社区)357次、进军营20次、进万家427次,参加人数达49000余人次,起到了规模性的普法宣传效果,扩大了《保障法》的知晓率和影响力。

(三)聚焦重点任务,狠抓贯彻落实。我们坚持把宣传贯彻《保障法》与推动退役军人各项工作相结合,切实把《保障法》的各项要求贯彻到退役军人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

一是夯实服务保障体系。我市各级服务中心(站)围绕工作职责,努力实现“五有”全覆盖目标。2021年,我市共完成示范创建146家,全面完成了7个区县、105个乡镇(街道)和34个服务对象300人以上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的创建任务。2022年,着力推进服务对象在100至300人的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示范创建工作,有条件的地方将创建范围延伸至100人以下的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全市共确定了42个村(社区)开展创建活动,截止9月底,完成创建36个。

二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注重培树先进典型,挖掘全国模范退役军人方继凡、省最美退役军人叶兴旺、胡晓春,省模范退役军人张公毅、杜维荣、曹蜜蜂等先进典型,学习宣传91名黄山市“最美退役军人”,展现了退役军人可亲、可敬、可爱形象,持续激发退役军人荣誉感、责任感、使命感。积极主动对接组织、民政部门,形成合力,推动优秀退役军人依法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工作,全市745个村(社区)党组织共有551名退役军人担任村(社区)委员,其中137名退役军人担任村(社区)书记。全市共成立各级退役军人“红耀江淮”志愿服务队伍130余支,招募志愿者4500余人,开展志愿活动服务时长近11万小时。

三是大力扶持就业创业。退役军人事务局成立以来,累计投入700余万元,组织1200余名退役军人进行了技能培训,培训合格率均为100%。举办了线上线下79场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1460余家用人单位提供18000余个工作岗位,吸引6400余名退役军人参加,达成意向数2100余人。培育了省、市、县级退役军人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就业创业培训基地16家,带动100余名退役军人到军创企业就业。举办退役军人创业特训营和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有2家企业获省赛二等奖,3家企业获优秀奖,另有1家企业获评省级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突出贡献单位,2人获评省级就业创业先进个人。

四是扎实做好移交安置。退役军人事务局成立以来,全市共接收自主就业退役士兵1602人,累计发放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2959.15万元。安置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187名,全部安置在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安置军转干部45名,全部安置在行政机关单位,军转干部职务职级按政策全部落实到位,被省厅点名表扬。接收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32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50人、逐月领取退役金退役军官4人,2021年在全省率先完成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2022年快速推进“三年移交工作”,均赢得了省厅的肯定。

五是全面做好优抚褒扬。做好残疾军人等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生活补助发放,近年来按年均10%的标准持续提高,2021年以来精准发放抚恤定补款1.2亿元,保障了优抚对象基本生活,评定兑现全市4000余户义务兵家庭和部分困难优抚对象优待金5000余万元,其中2010余户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均按照不低于全省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70%发放到位。全省首创开展为农村老兵服务的“爱心送进光荣门-情暖老兵”社会服务项目,2022年,市、县(区)均将关爱帮扶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积极帮助退役军人解决生活、医疗、住房等问题。开展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专项行动,全市475座烈士纪念设施实现数据动态管理。投入810万元实施县级以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迁葬散葬烈士墓78座,维修零散烈士墓111座,提升整治23处烈士陵园及集中安葬点。广泛开展“清明祭英烈”“9.30烈士纪念日”等烈士纪念活动,祭奠烈士、缅怀英烈。

六是坚决维护合法权益。退役军人事务局成立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严格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和退役军人事务部《退役军人信访服务工作办法》,按照《全面推进退役军人信访工作“四最”改革工作举措》,落实“13712”工作机制,积极主动引导信访人通过正常的信访渠道反映问题,按照“三到位”要求,化解退役军人信访事项。全市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接待来访3900余人次,办结信访事项300余件。市局办理信访事项复查40件,信访三级终结28件。会同司法部门建立市、县两级退役军人法律援助服务工作站8个,处理退役军人法律问题40余件。依托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制度,全覆盖联系全市退役军人,做到“五个主动”(主动联、主动问、主动解、主动帮、主动留),详实掌握退役军人家庭和个人实际困难,尽心尽力排忧解难。2019至2021年,共使用省级革命老区专项资金1110余万,帮助6800余名退役军人解决生活、医疗、住房问题。完成2454名退役士兵的社保补缴工作,补缴入库金额达3475.17万元。

二、贯彻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宣传效果有待提高。全市上下虽然在宣传《保障法》上形成了一定的声势和氛围,但是在宣传的深度和广度上仍需进一步加强,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是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仍不平衡。虽然我市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果,但是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不平衡的情况仍然存在,部分区县乡镇(街道)服务站“五有”要求没有达标,工作人员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是就业创业资金有待专设。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涉及教育培训、就业帮扶、创业培训和指导、基地(园地)建设等方方面面,但在具体工作中,因没有专项资金的支持,部分工作达不到预期效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建议市级层面加大对基层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的财政支持力度。支持地方积极申报基层服务保障体系建设项目,资金重点向乡镇(街道)、村(社区)重点项目和薄弱地区倾斜。

二是加强退役军人作用发挥。我市退役军人参与乡村振兴基层治理工作起步较早、政策制度也相对完善,但在引导退役军人参与乡村振兴、基层治理、志愿服务等方面还有很大空间。

三是设立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专项资金。建议按照《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6号)精神,借鉴六安、阜阳等地市做法,单设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专项资金,市财政每年列入预算100万元用于全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近年来我市退役军人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这是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效监督和鼎力支持的结果。下步我们将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统一思想,凝聚意志力量,持续抓好《保障法》贯彻落实,厚植为军情怀,正创新、锐意进取,以饱满的工作热情用心用情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奋力推进我市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