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全市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
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2023年4月28日在黄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程烈光

发布日期:2023-05-04 08:41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作者:研究室 浏览量: 【字体:   收藏

市人大常委会:

受市政府委托,现将2022年全市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全市生态环境状况

2022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全国前列、全省首位。PM2.5平均浓度为19μg/m3、首次进入“10+”行列,优良天数比例为98.4%,空气质量位居全国第4位、长三角第2位;地表水和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达100%,新安江、太平湖、阊江出境断面水质均稳定达到Ⅱ类地表水标准,水环境质量状况全国排名第29位、长三角第3位,新安江(黄山段)成功入选全国首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全省唯一;全市土壤环境质量和环境安全形势稳定,未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2022年,我市排名全国生态文明与环境治理百强城市第三。

二、主要工作情况

(一)坚决扛牢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纲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及时调整市生态环境委员会组成成员、出台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保工作,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研究生态环保工作议题18个,召开环委会全体会议2次、整改工作会议12次,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实地调研督导21次。市委、市政府先后印发《黄山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黄山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工作及任务分工方案》等,对“十四五”时期生态环保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深化环境保护府院联动和司法协作,开展自然资源资产任中审计,将资源环境纳入各地各部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

(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推进新安江—千岛湖生态保护补偿试验区建设,持续推进全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全域推进茶园绿色防控和农药集中配送,建立跨县和跨乡镇联合河湖长制,“生态美”超市入选生态环境部、中央文明办十佳公众参与案例,新安江流域水环境补偿街口断面连续11年达到补偿考核要求,P值为0.70,为有监测记录历史以来最好水平;探索开展水排污权抵押贷款,发放贷款260万元,推动排污权从“沉睡资产”变成“流动资本”。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和秸秆禁烧工作,深化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建成全域大气环境质量监测监控精细化管理网络和平台,强化上海进博会期间我市区域空气质量保障,实现全域“零火点”。建成运营市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实现城乡生活垃圾“零填埋”;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危险废物处置和辐射安全监管,推进危险废物集中收贮转运点建设。

(三)全力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靠前指挥,统筹推进“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建立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常态化排查整改、验收销号等制度体系,太平湖流域局部生态破坏问题整改得到中央督察办、华东督察局领导充分肯定,被华东督察局推送为帮扶成效显著案例。目前,全市中央和省生态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办结率分别达99.6%和99.9%,自查梳理问题577个、完成整改518个,完成率达89.8%,2022年度整改工作考核位居全省第一,公众对生态环境满意率达99.3%。

(四)全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全力打造“全国最干净城市”,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五微”行动,全面提升城乡生态宜居水平。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和路径,我市获批全省首个省级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城市。在黟县获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基础上,去年歙县又获批全市首个国家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市本级和歙县、祁门县获批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九龙峰省级自然保护区“三驾马车”保护模式入选生态环境部生物多样性保护优秀案例,黄山守松人胡晓春和歙县清凉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站王山青分别入选“2020-2021绿色中国年度人物”和第三届中国生态文明奖先进个人,其中,绿色中国年度人物实现全省“零突破”。

(五)积极推进生态环境导向开发项目建设。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为导向,谋划实施总投资46.1亿元的望江山—丰乐河区域EOD项目,成功入选国家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是国家实行EOD项目申报评审入库制后,我省首个入库项目、全省唯一,实现了当年谋划、当年入库、当年开工。今年,又在全市开展EOD项目建设复制推广行动,目前黄山区太平湖流域(总投资33.96亿元)和黟县黟山南岸流域(总投资29.22亿元)两个EOD项目已通过省级评审入库,并推荐至省级两家政策性银行。

(六)着力提升生态环境依法治理能力。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依法行政,组织开展环境执法、环境应急大练兵和非现场监管执法技能竞赛等活动,持续提升依法治理能力。扎实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危险废物、“散乱污”等专项执法检查,出动执法人员3300余人次,“双随机”抽查企业448家次,实施处罚47件,办理配套办法案件7件、免罚3件,纳入环境信用体系企业143家,受理并办结各类环境投诉1294件。同时,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办理赔偿案13件,案件办理数排名全省第一,休宁县东临溪镇小冶炼赔偿案获省厅提名,参加第三批全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十大典型案例评选。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年来,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矛盾:一是生态环境质量不稳。今年1—3月,受春节烟花爆竹燃放影响,PM2.5平均浓度同比上升13%,升幅全省最高。受初期降水和面源污染影响,今年2月份,新安江流域氨氮、总磷、总氮等指标明显升高,街口断面P值为1.96,为单月历史最高值。二是主动排查问题不深。在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生态环境问题“自查从宽、被查从严”要求上,思想认识不足、顾虑较多,存在排查工作不到位、上报不主动等问题,致使2022年我市自查上报问题排位全省倒数第二。三是生态产品价值转化不够。目前我市生态产品开发主要集中在农林特色产品上,在优质特色的水资源、大气资源、生物多样性资源、微生物资源等方面仍需深入挖掘。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是深入推进环境污染治理。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统筹PM2.5与臭氧协同治理,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统筹传统污染物与新污染物治理,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确保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全国前列、全省首位。二是扎实抓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以太平湖流域局部生态破坏问题为重点,对历次中央和省级生态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开展“回头看”,确保各类问题改彻底、改到位。同时,坚持“自查从宽、被查从严”要求,常态化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改,持续按季拍摄市级生态环境问题警示片,建立“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任务清单,推动各类问题早发现、早整改、早见效。三是持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积极探索“两山”转化有效途径,建立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争创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市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抢抓关键窗口期,全域开展EOD项目建设,推动生态环境系统治理和产业绿色转型发展。探索建立长三角区域生物多样性联合保护机制,建设长三角区域生物多样性展示体验中心,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新黄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