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中小河流治理情况的报告

——2023年6月27日在黄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
市水利局局长 程敏

发布日期:2023-07-11 10:09信息来源:市人大办公室 作者:研究室 浏览量: 【字体:   收藏

市人大常委会:

我受市政府委托,现将全市中小河流治理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全市中小河流治理情况

(一)主要做法

我市中小河流面广量大,治理任务艰巨繁重,自2010年水利部开展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起至今年初,全市累计完成中小河流治理工程65项,综合治理河长334.43公里,总投资17.78亿元,防洪保安能力得到明显提升,洪涝灾害风险显著降低,中小河流治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主要做法如下: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发展和安全,大力推广水利行业以工代赈应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洪涝灾害防治问题。

二是坚持科技赋能。依托于黄山市智慧水利项目,通过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手段,推进中小河流规范化建设,在数字孪生流域、防洪“四预”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实现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

三是坚持系统治理。按照科学、完整、系统的治理标准,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整河流治理、分阶段实施。计划2023-2025年实施工程13项,总治理河长125.59公里,加固堤防64.33公里,匡算投资5.59亿元,争取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和省级资金补助超3亿元。

四是坚持主动作为。我市高度重视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市县局两级主动跑省跑部,积极争取省级以上资金。为做好地方配套资金保障,主动与发改、财政等部门对接和沟通,积极申报地方专项债券,做好立项前的准备工作,优先保障水利项目的资金需求。

(二)治理成效

一是河畅岸固见成效。全市已治理河流村庄段防洪标准均达到十年一遇,大部分集镇段提升至二十年一遇。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在近几年的防汛工作中经受了考验,特别在2020年“七·七”洪灾过程中,我市普降暴雨到大暴雨,局部特大暴雨,绝大部分区县洪水均超过了20年一遇的标准,治理河道经受了暴雨的冲击考验,最大限度减轻洪涝灾害损失,发挥显著的防洪效益,保障了沿岸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是水清景美见成效。为有效提升河道的防洪和生态安全,将中小河流治理与美丽乡村等建设紧密结合,统筹做好水生态保护、水环境治理等各项工作。如歙县练江牌头至吴川河段治理工程,采取亲水漫坡、植被缓坡、林木植物固岸等治理方式,顺应河道自然形态和走势。没有将河道建设仅仅作为单纯的防洪工程,而是采用亲水方式、生态手法把河道建设成为造福人民群众的生态工程、民生工程。

三是水旅融合见成效。牢固树立“两山”理念,积极探索绿色发展路径,坚持将地方古树名木、历史文化古迹等具有符号价值的各类资源与水利工程建设相结合,带动了沿河周边商贸发展,开发出一批较成熟的新农村旅游景点。如屯溪区横江徐村段防洪治理工程融合悠久的历史文化元素,营造独特的水文化氛围,在项目设计中充分考虑和融合“隆阜老街”文化元素,把水利项目打造成地域文化重要载体。

四是调水筑堰见成效。针对我市地势高差悬殊、降雨丰枯不均,枯水季河床裸露等问题,结合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在不影响防洪的前提下,实施了一批“绿色堰坝、生态堰坝”,既提高了村镇农田灌溉保障能力,又增添了河道两岸的生态景观。如黟县横江源川段防洪治理工程,在黟县东站站前广场段通过采用弧形台阶跌水堰和滚水坝首尾呼应的形式,达到节点美化、岸线绿化、水面净化的目的,以“点线面”相结合的方式扮靓站前广场水环境。

二、存在的问题

(一)项目资金配套不足亟待解决

中小河流治理工程项目资金主要来源于省级以上财政拨款和地方财政配套。近十年中小河流项目治理过程中,地方配套资金不足问题愈发严重。

“十二五”期间中央、省级、地方三级资金占比为:60%、20%、20%;“十三五”期间中央、省级、地方三级资金占比为:53%、20%、25%(后期部分项目比例重新调整仅含省级、地方资金,比例为44%、56%);“十四五”期间中央、省级、地方三级资金占比为:43%、20%、37%。直观数据表明,近几年国家虽然加大了投资力度,但是省级以上投资占比逐年降低。

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属于公益性项目,难以按照市场化运作,配套资金筹集困难。资金落实不到位直接影响工程建设进度,部分工程甚至成为“半拉子”“烂尾”工程,影响投资效益。隆阜至横江公园河段,早期因征地受阻,致使项目未实施完毕,陷入1000多万项目资金被收回无法重建的窘境。部分早期中小河流项目更是因为征地问题、地方政策等客观因素制约,项目未实施完毕,专项资金被地方财政收回,再次向财政申请时,资金拨付仍困难重重。

(二)建管力量薄弱难以满足建设需求

随着我市中小河流项目投资逐年加大,工程建管难度与日俱增,基层水利建设管理技术力量薄弱问题日益凸显。

我市黄山区、休宁县、黟县、祁门县水利局“撤并转”成立农业农村水利局。“一区三县”水利局的撤并,直接造成原单位水利编制缩减。合并后,原有建管人员身兼多职,分身乏力,造成建管力度、深度不够等问题日益加剧。

基于编制因素及水利部门的撤并,我市水利基层工作人员出现年龄断档,青黄不接。近年来部分基层单位向社会招录引进新人,由于所处地域偏远,待遇不高,优秀人才往往引不进或留不住,且人才流失严重。

(三)治理效果与群众的期盼存在差距

中小河流治理在早期治理过程中,统筹谋划、发挥综合效益重视不够。河道治理规划和实施中,一方面设计方案主要考虑防洪需求,忽略了对生态系统和环境的影响,缺乏全面性和灵活性;另一方面部分项目由所在乡政府承担项目法人,专业性不强,存在“单一化、白硬化、渠系化、直立化”的问题,给大众造成死板、不够环保等客观印象,与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存在差距。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贯彻系统治理思路。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对未治理的中小河流,以流域为单元,上下游、左右岸统一规划,采用示范带动、重点突破和整体推进相结合方式,有力有序推进中小河流建设。对已治理范围内,因征地、存量资金收回等原因应建未建的遗留工程,建议由项目所在地政府牵头协调,相关部门联动配合打通治水工作“最后一公里”。

二是拓展“水利+”模式。以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为核心,以项目区域文旅资源为重点,通过水利+民俗风情、水利+历史文化、水利+民间传说“多轮驱动”的模式,全方位挖掘保护涉水文化,打造“水文旅”融合示范样板,实现项目区域内关联产业发展的联动效应,丰富项目功能,提升项目价值,让项目“活”起来,从而助推文旅发展,以“水美乡村”赋能乡村振兴。

三是留住水利建设人才。建议各区县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基层水利单位的发展,努力解决单位的编制问题,认真落实人员待遇。一方面从本地实际出发,制定优惠政策、完善配套服务、创造优厚条件来“广纳贤才”;另一方面切实解决好当前工作人员的晋职晋级、评先评优、工作和生活待遇等方面问题,全力解决基层工作人员的后顾之忧,确保现有人才资源能够留得住。

四是不断提升建管水平。加强与发改、财政、自规、生态等部门的沟通对接,分析研判工程建设涉及的基本农田、生态红线、资金落实等问题,系统协作推进项目进度。强化项目“四制”建设,严格执行批复流程,控制初设文本编制质量,减少设计变更。建立健全项目法人机构,明确各项分工,压实各方责任,不断提升中小河流项目建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