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
受市政府委托,现将2023年全市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全市生态环境状况
2023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全国前列、全省首位。PM2.5平均浓度20.7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98.1%,空气质量位居全国第5位、全省首位;地表水达标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新安江、太平湖、阊江出境断面水质保持地表水Ⅱ类标准,水环境质量位居全国第20位、全省首位;土壤环境质量和环境安全形势保持稳定,未发生一般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二、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坚决扛起美丽黄山建设的政治责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召开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研究部署未来五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市环委会及时调整组成成员,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调度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出台《黄山市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持续推动市直部门和区县党委、政府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及时研究决策重大生态环保工作议题,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通过调研督导、专题会议等形式研究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20余次。
(二)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立环境空气质量排名通报等三项机制,深入实施重污染天气消除等三大攻坚行动,持续加强工业领域大气污染问题排查整治、扬尘污染治理、秸秆禁烧管控。印发《新安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共同保护规划》《新安江流域生态保护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开展街口断面P值波动情况排查溯源,组织实施八大专项行动。开展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回头看”、尾矿库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开展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制定《黄山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实施全域茶园绿色防控,累计集中配送农药322.85吨,推广测土配方施肥205.2万亩。
(三)大力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质量提升。中央和省级层面交办的18个年度整改任务按序时进度全部完成,2024年及以后完成的11个问题全部达到整改时序进度,17个长期坚持类问题6个完成验收销号,太平湖整改成效得到中央督察办充分肯定,作为正面典型案例在《中国环境报》宣传推广。按月开展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按季度拍摄市级生态环境问题警示片,全年排查上报问题797个、完成整改609个。扎实开展“三整治一保障”专项行动,累计排查问题387个,完成整改386个。
(四)深入开展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印发《黄山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22—2030年)》,深入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黄山市和歙县入选全国第七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屯溪区获得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命名。着力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歙县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试点完成中期评估,县域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全面启动,长三角区域首个生物多样性体验展示中心项目在祁门县启动建设,“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主场活动成功举办,现场发布13个全球新物种。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出台“民间林长”工作方案,开展“林长能力提升年”活动,全面提升基层林长履职能力。
(五)稳步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出台《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黄山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确定黄山市双碳工作时间表、路线图、施工图。印发《黄山市“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黄山市获评生态环境部低碳城市试点优良城市,黄山风景区被授予零碳景区示范基地、系全国首个山岳型零碳景区。大力优化调整能源结构,制定《黄山市新能源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推动光伏、生物质等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2023年底并网可再生能源规模41.27万千瓦,同比增长49.81%。加快建设工业领域绿色制造体系,5家企业获2023年度省级绿色工厂认定,3家企业获国家绿色工厂认定。推动交通运输方式深度融合,新开通黄山—明斯克(白俄罗斯)等联运线路,2023年全市多式联运运量28万吨。
(六)着力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启动新安江—千岛湖生态环境共同保护合作区建设,《新安江—千岛湖生态环境共同保护合作区建设方案》提请中央区域协调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浙皖两省签订协议。推动新安江流域综合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新安江流域首批18家企业环境污染责任险正式签约。深入开展排污权、用水权、林业碳汇等市场化交易,制定《安徽省排污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全力承接全省排污权市场。全域开展EOD项目复制推广行动,全市7个EOD项目中5个纳入省级库、2个纳入国家库,累计总投资226.99亿元、争取金融支持67.8亿元、完成投资约22亿元。推动“村落徽州”项目提质增量,累计获批9个项目、授信41.95亿元,正式上升为“村落江淮”全省推广。编制《黄山市特定地域单元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办法(试行)》《特定地域单元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技术规范》黄山市地方标准,全国首单VEP收益权质押贷款——祁红茶产业链开发(一期)项目落户黄山。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过去一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大气污染防治水平亟待提升。臭氧污染形成机理有待破题,协同治理水平不高,秸秆禁烧、扬尘管控等措施仍不精细。二是水污染防治短板仍很突出。城市雨污管网分流不彻底,入河污水整治不到位,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与长三角先进水平有差距。三是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任重道远。太平湖典型案例问题整改任务尚未全部完成,徽州区、歙县化工园区废气扰民问题整改成效离群众满意还有差距,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质量仍需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生态环境指标继续保持全国和长三角前列、全省首位,保持土壤环境质量和环境形势安全稳定,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一是高标准部署建设美丽黄山。认真研究国家《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美丽安徽建设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市特点,认真研究部署美丽黄山建设目标任务,制定《美丽黄山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建设生态强市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黄山行动方案》,明确具体任务措施和步骤安排,努力将黄山打造成美丽中国的示范窗口。二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等三大攻坚战,推进臭氧和细颗粒物“一市一策”研究。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实施新安江生态保护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加快补齐城市污水收集管网短板。推进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启动省级“无废城市”建设。三是强力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以中央和省级交办问题为重点,统筹推进“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系统推进徽州区、歙县化工园区废气异味扰民问题排查整改。持续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质量提升行动,按月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按季度拍摄市级生态环境问题警示片,滚动式、常态化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四是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持续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序推进县域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深化排污权交易,规范有序推行全市水和大气排污权交易。积极稳妥推进“双碳”,推进碳普惠体系建设。深入落实《新安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共同保护规划》,完善流域上下游联合监测、联合执法、应急联动机制,持续推进黄杭生态环保合作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