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
受市政府委托,现将2024年全市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全市生态环境状况和主要目标完成情况
2024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全国前列、全省首位。省对市下达的10项生态环境主要年度指标中:
(一)大气环境指标方面。PM2.5平均浓度年度目标19.7微克/立方米,实际20.7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率年度目标98%,实际97.8%;重污染天数比率年度目标0%,实际0%。空气质量位居全国第7位、全省首位。
(二)水环境指标方面。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年度目标100%,实际100%;地表水劣Ⅴ类水体比例年度目标0%,实际0%。
(三)主要减排指标方面。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重点工程累计减排量年度目标分别为944、634.4、457、22吨,实际完成分别为1163、673、701、59吨。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测算所需数据正在统计,结果待定。
二、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坚决扛起美丽黄山建设的政治责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发展、管生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要求,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市委全年组织召开市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全体会议4次,部署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别赴一线督导突出生态环境问题15次、9次,推动建立市级负责同志包保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机制。
(二)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制定《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深入推进VOCs综合治理、柴油货车污染防治、餐饮油烟整治、扬尘污染治理、秸秆禁烧管控,持续开展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防控“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大力推进新安江生态保护提升八大专项行动,妥善应对中心城区蓝藻水华,加强汛期污染强度分析,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街口断面P值达到生态补偿考核要求(0.84,≤0.95),阊江(祁门段)成功入选省级美丽河湖优秀案例。严格建设用地安全利用联动监管、农用地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固废危废规范化管理、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有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启动省级“无废城市”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继续保持稳定。
(三)扎实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2024年需完成的19个中央和省级交办问题全部完成整改,中央和省督察新交办的248件信访件已办结202件,中央督察指出的2个问题、省督察反馈的57个问题已制定整改方案,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全年动态排查问题661个、完成整改442个。徽州区、歙县化工园区发现的186个废气扰民问题完成整改185个。歙县长陔污水处理站问题高质量完成整改,省厅挂牌督办的黟县漳河水源地17家企业和12家农家乐全部完成整改。群众“家门口”餐饮油烟、噪声扰民、恶臭异味问题累计排查1404个,完成整治1392个。
(四)持续强化生态环境监管。持续推进污染源自动监控“三个全覆盖”,安装80家重点涉气企业用电监控,提升科技监管水平。开展园区绿色提升行动,举一反三排查全市7个省级以上工业园区99个问题、完成整改95个。制定《黄山市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全年排查发现风险隐患问题54个、完成整改49个。完成11条县级跨省(市)河流联防联控协议签订。成功处置休宁县强路火灾事故废水泄漏突发环境事件。强化部门联合监管,林业、生态环境部门建立涉自然保护地综合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交通运输部门联合开展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专项整治。
(五)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实施《黄山市可再生能源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推动光伏、生物质等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全市新增可再生能源并网容量15.89万千瓦,同比增长38.3%。推进产业结构绿色转型,全市战新产值占规上工业产值比重43.4%、居全省第4位,高技术服务业营收同比增长108.4%、居全省第1位。推进交通运输结构绿色转型,全年新开通中欧班列3条、航空货运2条、内贸业务2条。推动节能降碳发展,开展21家重点企业“一企一策”节能减煤降碳诊断,实现节能量1.47万吨标准煤、减煤量505.26吨。构建绿色节约循环体系。印发实施《黄山市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实施方案》,推进废弃物精细管理和有效回收、资源化和再利用。推进全市公共机构节约型机关建设、反食品浪费及生活垃圾分类,全市节约型机关建成率达98%。
(六)稳步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印发实施《美丽黄山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关于加快建设生态强市 全面打造美丽黄山的行动方案》。核实省市两级自然保护地线索问题27个、完成整改18个,2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成效通过生态环境部现场评估。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歙县全省率先完成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试点,祁门县等5个区县完成中期评估,全市累计发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151种,全域推进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经验做法全省推广,谢裕大茶博园成功入选第一批省生物多样性体验地名单。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编制生态产品目录清单、区域公用品牌清单、旅游目的地清单,出台全省首个特定地域单元生态产品价值(VEP)核算标准,成功入选全国首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城市。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过去一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通过2024年中央和省级督察反馈和日常掌握情况来看,也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一是环境质量持续保优压力较大。个别断面水质汛期污染强度较高,中心城区段局部水域发生蓝藻,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存在难点堵点。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控措施落实不够精细,秸秆综合利用效率仍然不高。二是农村污染治理水平不高。农村污水治理率(53.3%)与沪苏浙地区还有差距,治理设施运行维护水平不高,一些小规模畜禽养殖户污染防治不到位。三是固体废物处置存在短板。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目前仍然全部进入垃圾填埋场,未能实现综合利用,不符合国家最新要求。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紧紧围绕美丽黄山生态强市建设目标,持续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各项改革任务落实,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一是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实施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加强多污染物协同防治和区域精细化管控。高标准实施新安江生态保护提升三年行动,梯次推进美丽河湖建设。强化固体废物综合治理,推进省级“无废城市”建设。二是从严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以中央和省级层面交办问题为重点,持续抓好问题整改调度、督查督导、验收销号及“回头看”,常态化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坚持拍摄市级生态环境问题警示片,推进各类问题一体发现、一体解决。三是持续加强生态保护监管。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地管理体制机制,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监督。持续推进松材线虫防控攻坚行动,加强耕地、林地保护执法监管。四是着力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水平。高质量推进新安江—千岛湖生态环境共同保护合作区建设,拓展资金、产业、人才等多种补偿。严格生态环境执法监管,严密防范生态环境领域风险。完善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体系,加快推进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城市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