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人大常委会2026年监督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26-03-31 09:17信息来源:市人大办公室 作者:研究室 浏览量: 【字体:   收藏

根据监督法有关规定和市人大常委会2026年工作要点安排,现制定市人大常委会2026年监督工作计划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6项)

(一)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2025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责任部门:城建工委)

(二)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推动新安医学事产融合发展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责任部门:教科工委)

(三)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八五”普法决议实施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责任部门:监司工委)

(四)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责任部门:社建工委)

(五)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八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责任部门:代表联络室)

(六)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黄山市2026年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及2027年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情况的报告,开展2026年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满意度测评。(拟安排在12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审议、组织开展。责任部门:代表联络室)

二、委托主任会议专题听取和研究有关专项工作报告(4项)

(一)关于制造业产业集群发展情况的报告。(拟安排于4月份主任会议听取和研究。责任部门:财经工委)

(二)关于全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拟安排于6月份主任会议听取和研究。责任部门:监司工委)

(三)关于2026年市级重点建设项目推进情况的报告。(拟安排于10月份主任会议听取和研究。责任部门:财经工委)

(四)关于全市影视短剧产业高质量发展情况的报告。(拟安排于10月份主任会议听取和研究。责任部门:教科工委)

三、财政经济工作监督(7项)

(一)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5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责任部门:预算工委)

(二)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责任部门:财经工委)

(三)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黄山市2025年度财政决算和202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2025年市级财政决算。(拟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责任部门:预算工委)

(四)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黄山市2025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责任部门:预算工委)

(五)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关于全市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监督调研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责任部门:预算工委)

(六)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黄山市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责任部门:预算工委)

(七)根据市政府提请,依据预算法规定,适时安排审议市政府2026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审查批准2026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责任部门:预算工委)

四、检查法律法规实施情况(3项)

(一)听取市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安徽省残疾人保障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召开的主任会议上听取。责任部门:社建工委)

(二)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黄山市传统名茶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责任部门:农业工委)

(三)听取市政府关于《黄山市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召开的主任会议上听取。责任部门:农业工委)

五、开展专题询问(2项)

(一)结合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噪音扰民整治情况的报告开展专题询问。(拟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组织实施。责任部门:城建工委)

(二)结合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工程实施情况的报告开展专题询问。(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组织实施。责任部门:农业工委)

六、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1项)

听取和审议关于2025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3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责任部门:法工委)

七、开展常委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任后监督(1项)

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一府两院”工作人员述职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拟安排在4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责任部门:代表工委)

组织实施好2026年度监督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党中央以及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紧扣“十五五”规划纲要实施开局起步关键任务,突出监督重点,深入谋划推进,强化跟踪问效;坚持人民至上,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推动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坚持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融入监督工作全过程各环节,深化“比发展、讲奉献、重实干”作风建设,切实推动监督成果转化为改进工作、完善制度、促进发展的实际成效。各机构要认真落实监督工作计划的各项安排,加强统筹、密切配合,履职尽责、务求实效,共同完成好2026年度常委会各项监督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