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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宁县人大调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

发布日期:2025-05-23 17:17信息来源:休宁县人大办 金志诚 作者:研究室 浏览量: 【字体:   收藏

5月22日,休宁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县人大代表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进行专题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来到休宁县万安镇古楼村实地查看十八画生家庭农场发展草莓生产情况、潜阜村欣徽勤园家庭农场发展葡萄生产情况、渭桥乡渠口村金昕家庭农场发展蔬菜生产情况和渭桥云龙种植家庭农场发展粮油等多元化生产情况以及齐云山镇典口村齐云六谷农业专业合作社粮油生产社会化服务情况,并听取汇报详细了解全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

调研中,了解到县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和发展工作,积极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提升山区农业的专业化、集约化、标准化、商品化水平,休宁县通过项目扶持、规范管理、强化服务等措施,有效地促进了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推动了全县现代农业的持续发展。针对目前培育和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工作存在着“融资难、人才匮乏制约、市场风险隐患、用地指标缺乏”等问题,调研组提出了一些的意见和建议。一是加大扶持力度,降低新型经营农业主体经营风险。积极争取中央、省级各类农业项目资金,加大财政金融扶持力度。加大用地扶持力度,鼓励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四荒地”,发展农家乐、民宿等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加大风险防范扶持力度,推进农业保险进一步“扩面、提标、增品”,提升保障水平、降低投保费率,提高风险防范;二是加大服务力度,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水平。坚持政府引导、政策支持、服务发展的原则,完善人才培养,完善管理机制,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规模化、专业化和集约化水平;三是加强规范建设,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能力。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引导和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树立市场意识,加强自身“科技造血”功能。加强标准化建设,指导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完善产品产量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产地产品认证、质量体系认证等方面给予奖补。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引导和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诚信经营,在政府扶持基础上重点加强自身“金融造血”功能,解决资金制约瓶颈,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