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休宁县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县人大组织县文旅体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卫健委、县住建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及部分县人大代表,就《黄山市民宿促进和管理条例》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条例》自2024年5月1日实施以来,休宁县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规范有序、融合发展”的原则,扎实推进《条例》贯彻落实,有力促进全县民宿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截至目前,全县共有民宿(农家乐)212家、客房数2161间、床位4487 张。在检查中,县人大执法检查组赴蓝田镇实地查看了静山别院、抚羽山庄、魔宿厢居等3处民宿,听取了相关职能部门贯彻落实条例情况的汇报。并就检查中发现的规划引领作用发挥不够充分、要素保障制约民宿业发展、民宿发展品质有待提升、行业监管合力尚未形成等方面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是加强规划引领,科学布局民宿产业。加快编制民宿发展专项规划,做好与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的有效衔接。结合休宁县乡村振兴战略和全域旅游发展规划,充分考虑自然景观、文化资源、交通区位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民宿发展布局和规模,明确重点发展区域和发展方向,引导民宿产业集聚发展。加强对民宿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和监管,确保民宿建设符合规划要求,避免盲目建设和无序发展,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民宿,要依法依规进行整改或取缔。
二是强化要素保障,破解民宿发展瓶颈。积极探索通过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和房屋、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等方式,加强零星分散用地保障,拓宽民宿用地渠道。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开发适合民宿产业发展的信贷产品,降低融资门槛,简化贷款手续,加大对民宿经营主体的信贷支持力度。政府可通过提供贴息补助等方式,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民宿产业的投入。制定民宿专业人才引进和培养政策,加强与高校、职校的合作,建立民宿人才培训基地,开展民宿管家、营销策划、服务技能等方面的培训,积极引进具有丰富经验和创新理念的民宿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为民宿产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三是提升民宿品质,增强市场竞争力。加大对民宿集中区域基础和公服设施建设投入,完善水、电、路、气、通信、污水处理、停车场等配套设施,改善民宿经营环境。引导民宿经营者加大对民宿内部设施设备的改造升级,提高民宿的舒适度和安全性。深入挖掘历史文化、民俗风情、自然风光等资源,将文化元素融入民宿设计和经营中,打造一批具有地方特色和文化内涵的精品民宿,避免同质化竞争,丰富民宿业态,提升民宿的附加值。引导民宿经营者树立品牌意识和服务意识,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建立健全民宿行业自律机制,充分发挥民宿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行业自我管理和自我监督。
四是加强协同监管,规范民宿市场秩序。建立完善文旅部门牵头的民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定期开展发展战略、政策评估、重点难点等重大事项的研究会商,强化文旅、公安、卫健、市监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在民宿监管和投诉调处中的职责,建立健全常态化联合执法检查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加大对民宿经营活动的日常巡查力度,重点加强对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卫生安全、价格秩序等方面的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利用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建立民宿信息化监管平台,实现对民宿经营活动的实时监控和动态管理,提高监管效率和水平。
五是加大扶持力度,促进民宿产业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完善民宿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在资金奖励、税收优惠、项目审批等方面给予更多支持,整合各类宣传资源,多种渠道和形式宣传推广,提升休宁县民宿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持续开展民宿等级评定工作,培育一批具有地域魅力和市场影响力的民宿品牌。鼓励民宿经营者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和做法,提升休宁县民宿产业的整体发展水平